北京公司减资代办 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
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 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 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在省市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zui低
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 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 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减资所需手续: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 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