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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2024-03-05 17:08,更新:2024-05-06 08:00

一.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


(一)董事会制定公司减资方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二)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还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法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罚款。

(五)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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