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注册类型的区别和作用?
更新时间:2024-05-0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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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大家通过我之前的文章都已经了解了,现在研究院分为四种类型:
1、个人独资
2、集体所有制(股份制)
3、合伙企业
4、有限公司
那到底注册哪种类型更好呢?
1、如果你只是想通过研究院做推广宣传,想要这个院长名头,增强企业的信用以及影响力。那么个人独资就够用了。
2、但是如果你是想扩大发展,运营。那么肯定是合伙或者有限公司类型更好用。懂的老板都懂啊,
3、有限合伙类的研究院,他需要至少两个股东。第二种有限公司类的研究院,有限合伙类的研究院大股东GP,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类的研究院承担有限责任。
想设立研究院的朋友,我给出两个建议:
一、尽快在能注册的地区新注册办理;
二、收购转让研究院资源,在想开办的地区设立分院。(当然北京研究院会更加quanwei和符合发展需求)
下面是部分的研究院,供参考选择:
华夏××(北京)国学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教育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夏××(北京)中医研究院
北京××医药科技发展研究院
华夏××(北京)国医馆
××清韵(北京)书画院
××墨韵(北京)书画院
华夏××(北京)文化艺术馆
北京科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科××科学技术院(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