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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流程

更新时间:2024-05-0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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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流程为

1、登录所处省分省统一认证平台,进入工商登记管理系统,没有账号的需要注册一个账号;2、登录账号后,到业务办理窗口登记相关信息,进入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后,首先对名称进行查重。符合条件后,填写组织形式及相应的信息,包括经营场所地址、经营者身份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

2、上传提交相应的文件,如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等。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并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办理。申请人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之后,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使用数字证书,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

拓展资料申请人首次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后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确认,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联网验证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

北京市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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