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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所有制中心办理材料和要求

发布时间: 2024-03-05 17:40 更新时间: 2024-03-05 17:40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我国很早之前较为广泛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后来由于政策改革基本上都改为股份制企业,但是 执照上任然保留有集体所有制字样,目前北京已经停止办理集体所有制企业多年了,例如北京某某中心、北京某 某研究院,但是现在可以通过收购一家集体所有制中心来经营,有需要的欢迎来咨询+++ 


北京集体所有制中心有哪些优势?


1.集体所有制的研究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申请各类许可证等;这也是个人独资不具备


2.集体所有制又称之为股份合作制,是比较早存在的国企央企单位的结构表述,因此具备一定的实力,更利于业 务的开展和合作的洽谈; 


3.集体所有制可多人持股,满足多人合作经营的理念; 


4.集体所有制名称和国企的全民所有制类似,停办的,资源稀缺,转让资源抢手。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 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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